见义勇为者可按月领“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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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7:38 潇湘晨报 |
东亚经贸新闻: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一直是当今社会对做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奖励抚恤工作的一种期望。昨日下午,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来到为勇救落水同学而牺牲的朱德军烈士家中,为其亲属送去一张银行卡,今后他的亲属可以每月从卡中领取500元钱“工资”。据了解,这是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一项创举,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于英说,这次共有26户有较大困难的见义勇为者家庭得到了“工资”,这笔钱全是民警们的捐款。他们把“工资”分成两类三等,城市分为500元、300元、200元,农村分为300元、200元、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