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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首例软件虚假宣传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9:21 兰州晨报

  “中国金蝶”输了官司“兰州金蝶”获赔六万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金蝶)开发制造的金蝶K/3人力资源系统软件产品,与兰州金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兰州金蝶)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兰州金蝶成为中国金蝶公司金蝶软件的销售商。双方合作了2年后,兰州金蝶认为中国金蝶提供的软件产品出现一些设计缺陷问题,遂以广告宣传的商业欺诈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

由,将中国金蝶起诉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国金蝶向其支付有关经济损失10万元。

  12月25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中国金蝶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中国金蝶赔偿兰州金蝶有关经济损失6万元。中国金蝶不服,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了解,此类案件在我省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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