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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请"父母官"搬出高级宾馆(石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9:55 东方网

  新华社消息说,中央级单位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租用高级宾馆,不得超标准住宿。

  笔者以为,中央出台这一规定,特别有利于纠正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纠正不正之风,避免借开会游山玩水;一是压缩开支,落实建设节约型政府精神。毫无疑问,中央的这个规定大得民心。由此,我联想到了在不少地方普遍存在多年的,至今尚未引起重视的问题

,那就是领导干部常住高级宾馆。

  近年来,随着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异地交流逐渐增多,他们调进以后往往都是住在当地最好的宾馆里,房间一包数年,直至离任。他们的包房一般都是里外套房,相当于两个标准间,有的省、市级领导干部还另配会客室和会议室。我们的领导干部在这种环境里,生活当然是舒适惬意,漱浴洗涤用品宾馆全包,一日三餐宾馆全供,家人亲朋来投宾馆免费招待,领导换下的衣服宾馆负责洗熨。所需的一应花销,悉数由地方财政统一结算,领导不用自掏腰包。当然也有严于律己者,每餐象征性地交两元餐费。

  且不知道,人们想过这些“父母官”常住宾馆的费用开支多少没有。笔者曾亲自在华东某贫困县做过专门调查,该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一个副县长,每人一年的宾馆费都是8万元以上,比他们的工资高出两倍多,相当于当地40个农民或9个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可以想见,地级市和省会城市的宾馆费用一定更高。这些“父母官”,不管是从哪里调来的,来的目的都应该是为党工作的,为民谋利的,“作”不知工得如何,“利”不知谋得咋样,光住宿费就把一大群老百姓的血汗“蒸发”了。他们若是还有些民本情怀,肯定是要心惊、心疚、心疼、心动,不会再心安理得地享受下去。

  外来的“父母官”不住宾馆如何安置?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社会上不是流行“特事特办”的说法嘛,这事完全可以“特办”。毕竟外来的“父母官”不多,可以在政府大院内的适当地方建设少量公房,专供他们临时居住,离任退房,新旧接替,房租、水电费照交。这样做,不仅可以省下大笔包租宾馆的费用,而且有利于领导干部公开和廉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宾馆包房往往容易“招惹事端”,“藏污纳垢”,滋生腐败。

  总之,请“父母官”搬出高级宾馆,有百利而无一弊。要说不利,那就是给这些领导干部在生活上带来不便,并增加经济负担。不过,这些“不便”和“负担”原本就应该由他们个人承担的,转嫁给公共财政显然是错谬的。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父母官”公款长期包租高级宾馆的问题,能够引起重视,并作出统一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杠杠,限期取消这种让老百姓忿忿不平的现象。


作者: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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