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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合力围剿“卖发票短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0:03 南方网

  近日,我一天内就收到四五条兜售发票的短信,有人甚至将此类短信的内容直接传真到了办公室。这些短信的内容如:“本公司可代开本地发票:货物、商品销售、建筑业、广告、服务、运输等,票据皆可核对后付款。”再如:“我公司现有余额增值税发票和商品销售、运输发票等普通发票可优惠向外代开,可上网查询验证后付款。”本是非法勾当,竟然作出“网上查询验证”的承诺。我们在惊叹这些违法者的胆大妄为之时,更感到严厉打击这种涉税违法信息的紧迫性。

  据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披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向企业、个人散布倒卖发票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信息,不但直接诱发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为各种“地下经济”提供交易平台,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卖发票短信”为何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利益驱动使售卖者铤而走险,并不断变换作案方法;另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借助网络、手机等现代化工具进行非法交易,提高了查处难度。

  最近,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税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联手打击各类涉税违法信息。公安部通知要求广大企业、群众在手机、邮箱、电话、传真收到各类涉税违法信息后,及时向所在地税务稽查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税务、公安机关将可能存在非法交易嫌疑的信息登记备案,并组织查处。这为围剿“短信顽症”吹响了号角。

  要对非法“卖发票短信”形成围剿之势,除了短信接收者要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外,还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诚信教育与监督,促使其诚实做账,自觉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对大额经济往来要注意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货款的收款单位与发票的开具单位应一致,以防有人采用虚开发票套取货款。对违法买卖这种虚开发票的个人或企业,税务部门也应严加查处,让虚开的发票没有市场。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有力的技术措施,加强监控,对网络、手机中的不良信息进行过滤,净化各种信息平台,不让违法者有可乘之机!(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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