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称:高校学费6年未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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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2:03 生活报 |
晓东 本报综合报道最近有媒体评论说当前高等院校的学费偏高,一位知名大学的校长也提出学费偏高的观点。对此,教育部官员25日在公开场合回应,称现行的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六年过去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没有提高的。 据介绍,现行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从2001年起,每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都要专门下发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都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也就是说,从2000年到现在,六年过去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没有提高的。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正在积极研究高校学生人均培养成本,并将以此为标准收取学生的费用。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