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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就近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2:19 新闻晚报
□晚报杨玉红报道

  明年,本市未完成办学体制改革的公立转制学校停止招收新生;未达到国家住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昨天,市教委公布了200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改革要点: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分重点校、重点班,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须公示去年招生情况

  “各校在开始2007年招生前,必须公示各校的2006年招生情况。”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校向社会公示的内容包括:2006年该校的招生氛围、招生计划、对口入学的学生占多少比例等。2007年,本市将有10.13万小学一年级新生,10.92万初中预备年级新生。

  须遵守“就近入学”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名额。

  此外,公办学校须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安排对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转制学校停止招生

  “让大部分人交更少的钱上公办学校,让少部分人交更多的钱上民办学校。”明年开始,本市未完成办学体制改革的公立转制学校将全面停止招收新生。上世纪90年代,本市开始进行办学体制转制试点。2004年,本市提出让转制学校逐步恢复公办性质,或者进入民办学校行列,并要求2007年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鼓励民办校本区招生

  “鼓励民办学校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反对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除非该校的住宿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招生办法申报备案制度。民办学校须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县范围内招生,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的住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核准后可向外区招生。

  ■相关链接 招生日期表

  2007年5月26日、27日,全市小学新生报名。

  2007年6月30日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期,逾期办理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统一安排。

  各类学校应在2007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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