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认为儿媳要改嫁公公独吞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42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莒南讯(通讯员邹旭建伟)儿子因车祸死亡,其死亡赔偿金应当有儿媳、孙子的一份,可做公公的因怀疑儿媳要改嫁,而独吞亡子的赔偿金,被儿媳、孙子告上法庭。12月20日,莒南县法院判决被告葛某返还其儿媳王某补偿费3080元,返还其孙子葛小军(化名)补偿费3080元,抚养费10080元,原告葛小军的补偿费、抚养费由其监护人王某代管。

  葛某是莒南县岭泉镇农民。去年4月3日,他惟一的儿子葛伟(化名)乘坐周某的货车

途中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调解处理,双方达成协议,车主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33614元,由葛某领取。回家后,葛某认为年轻的儿媳妇将来肯定要改嫁,自己和老伴今后将失去生活来源,就把赔偿金收起来留做自己今后的养老费用,并且没把赔偿金的事告诉儿媳王某,声称事故正在处理中。王某信以为真,也没再细问。办完葛伟后事以后,王某问事情处理得怎样了,葛某仍说还没有结果。王某遂去周某家质问事情为什么还不处理,周某告诉她赔偿款早已付给了葛某,并出示了葛某写的收到条。王某知道真相后,要求葛某将自己和孩子应得的那份赔偿金分给她,但被葛某以办丧事花光为由一口拒绝。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便将公公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葛伟的死亡赔偿金33614元是对葛伟父母、妻儿四人的补偿,不仅仅是葛伟父母的养老费,还有葛伟妻子、儿子的补偿费、抚养费,王某要求分割赔偿金的诉请合法有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