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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采用“最低标准”不能再加班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东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如何?是否还有加班费?如何调整?广东省首个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今早公布后,记者就相关热点采访了有关专家。

  广东标准居全国前列据介绍,除广东、西藏外,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为7.9元;最低的是江西省的边远县区,为2.7元。这表明,广东的标准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

  “最低”就不能再加班如果采用这一标准,劳动者的加班费怎么算?专家明确指出:“采用本标准,用人单位就不得要求劳动者加班!”

  专家表示,本标准只适用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如果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每周累计超过30小时,就不用采用这一标准。否则,一些黑心老板钻空子,只按这个标准给钱,其它福利、工伤责任就一概不管。由于这一原则,也就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至少两年一调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这也包括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今年9月份,广东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标准,而这次是广东首次确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部门是在月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大量调研后确定的,专家表示,今后,两种最低工资标准可望同时调整和公布。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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