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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怡苑”终审四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超级违建”牵出多名城管官员受贿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蓝云报道: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龙怡苑”违章建筑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槌定音:原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社长刘仲权等4名责任人,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分别判处1年半至3年半徒刑及罚金,经济社同时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200万元。

  2004年11月27日,对于天河区东圃龙怡苑的1300名已经入住的业主来说,是个噩梦,这个号称“广州市最漂亮的宅基地”的小区居然是个违章建筑!同年12月,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发现从2002年动工开始,该小区就没有办理过任何规划、报建手续。2005年2月,涉案的经济社原社长刘仲权、广州市业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业祥、副总经理周考仪三人先后被逮捕,包工头湛健忠也被警方羁押。

  今年初,上述4人及经济社被诉至天河区法院,经查明,多名城管官员充当了“保护伞”:2002年至2004年期间,刘业祥、周考仪两人以业祥公司名义,多次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天河大队的大队长徐某、行政执法科科长曾某、黄村街中队中队长钟某、黄村街中队副中队长黄某、黄村街中队队员宋某及天河区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科长利某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另案处理)行贿,共计人民币306500元、港币15万元。

  今年10月20日,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4名被告人和单位被控罪名成立,作出上述判决。经济社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被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超级违建诞生过程:瞒天过海生米成了熟饭不知不觉骗了千余业主

  法院查明,2002年7月,业祥公司与前进一社签订《合作兴建公寓楼合同书》,约定:前进一社提供地块,在该土地建设社员公寓楼约6万平方米,楼高为16层,建成后前进一社可分得12000平方米住宅及2000平方米商铺,其余公寓归业祥公司所有,前进一社负责该用地的拆迁土地补偿费等,业祥公司负责办理报建手续及资金投入、经营、销售等。

  合同签订后,业祥公司委托天河区车陂第四建筑队以包工包料、按每平方米人民币720元结算的形式承建该工程。在没有办理规划、报建和土地管理部门有关手续的情况下,车陂四建即在该地段用地面积为17443.76平方米(26.16亩)的土地上兴建“龙怡苑”商住楼,至2004年12月23日建成6个塔楼各21层、在建3个塔楼分别为16、17、18层。

  “龙怡苑”部分工程建成后,业祥公司与车陂四建负责人湛健忠开办的世力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在“龙怡苑”无合法房屋销售手续的情况下,自2003年5月起,世力公司共将“龙怡苑”已建好的总建筑面积为123855.6平方米的楼房向社会公开发售。经司法会计鉴定,共签订《合资建房合同书》1411份,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917亿元,售楼收入为7928万元,费用支出为2272万元。

  (据南都)

  

“龙怡苑”终审四人获刑

  上图:龙怡苑曾被“誉为”“广州最漂亮的违章建筑”

  杨桂荣/摄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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