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地税部门代征住宿和休闲娱乐业价格调节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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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9:48 红网 |
红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周俞林)据吉首市物价局消息,从2007年1月1日起,吉首市住宿业和休闲娱乐业价格调节基金正式委托地税部门代征。 据吉首市物价局局长林分良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稳定和调控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由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委托地税部门代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缴纳单位或缴纳人向所属地税部门申报税款时,应当同 时申报缴纳价格调节基金。据了解,吉首市于1992年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全州第一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县市。从1992年至2006年的十五年间,全市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770万元。通过采取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调控方式,扶持了一批肉食养殖地和蔬菜种植地建设以及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在改善城市副食品供应,搞活流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和调节市场物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稿源:红网 作者:周俞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