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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放首批法院执行救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20:09 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12月26日电 记者蒋升阳报道:今天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放了首批执行救助金,5起案件中的13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领到了6.2万元救助金。他们受益于厦门市中院此前建立的法院执行救助金制度,这项制度专门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

  官司打赢了,被告却无赔偿能力,如何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原告?厦门市中院日前

出台《执行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具备受救助的条件、且有相应证据证明的,可以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救助金。经审批后申请执行人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执行救助金。

  捧着法院送来的1万元执行救助金,厦门市同安区某村村民陈红霞禁不住泪流满面,这笔钱对她和10岁的儿子来说真是雪中送炭。两年多前,她的丈夫被一伙罪犯殴打致死,虽然部分凶手已经落网受审,法院判定他们赔偿陈家19万余元,但罪犯都是无业游民,无力赔偿。上有老,下有小,陈红霞当清洁工,月收入不过400余元,甚至维持不了全家的温饱,房子塌了也没钱修。法院的救助金可管了大用。

  厦门市中院负责人说,申请执行人在权益受到伤害、经济陷入困境时,又遇上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极易导致心理失衡。实行法院执行救助金制度体现了政府的关怀,有助于他们走出困境。

  法院执行救助金由厦门市财政拨款提供,首笔为50万元。今后,救助金将纳入厦门市中院每年部门预算,适用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目前厦门市各区级法院也正积极申请设立执行救助金,让更多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从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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