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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宽容民企“不规范”其实是行政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22:00 光明网
李月明

  民企行为“不规范”,政府应抱什么态度,采取什么措施?重庆市一位领导说:民营经济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各级政府要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先发展后规范。(2006-12-20中华工商时报)据说,他的话赢得了在场民营企业家的热烈掌声。

  但我认为,这些话很值得商榷。甚至我认为,政府宽容民企不规范,就是典型的不

作为。

  首先,政府是社会事务的管理者,也是经济发展的引导者。“不规范”,通俗地说,就是办事出格儿了,也即老百姓所说的,出圈儿。不是一般的内部管理问题,不是外部交往问题,按现在社会上议论正多的,就是指偷税漏税、污染环境、官商勾结、虐待民工、滥挖滥采、无证开采、带血开采、假冒伪劣等等。起码也是法律明确规定不受保护的行为。既然如此,政府在民营经济发展和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那么,面对民营企业的“不规范”,是帮助、教育他们,使之规范起来?还是以所谓什么与生俱来的“胎记”等等为借口进行宽容呢?这不是很明确吗?

  其次,我们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前提是“又好又快”。靠什么建设?当然靠“法”。我们说市场经济就是公平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说对一个群体,因为其身份特殊就格外开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发展后规范的话,那只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也是一种法律权威的沦丧,又怎么体现“又好又快”呢?

  况且,“不规范”也未必就是什么民营企业与生俱来的“胎记”。在我们所熟知的一些民营企业家中,有曾经风光一时,可终因不规范而栽了跟头的,可也有稳步发展,由不规范而逐渐成熟、一步步规范起来的。怎么能把“不规范”说成是民营企业与生俱来的“胎记”呢?纵观一些轰轰烈烈又昙花一现的民营企业,很多倒是栽在了自己的“不规范”、又恰恰又有人、特别是政府官员的特殊照顾和宽容上。不是吗?

  有人说,对待民营企业应该象带孩子一样,要想想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这话不好理解。如果说一个孩子早期的奶水没有吃够,那以后就可以娇宠和溺爱了吗?甚至连他的孩子也继续娇宠?再说,要是一个母亲带的孩子较多,大家都不够吃呢?何况,民营企业也不都是没有吃足奶的孩子。当然,民企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所决定,其发展和起步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民营企业到现在毕竟已经有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GDP的比重已达65%左右,还能说没有长大吗?这能说不是政策给了其发展空间吗?要不然,恐怕就无法解释民营经济为什么能发展得这么好、这么快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吧,就以带孩子打比方。民营企业固然就是政府的孩子。但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只生不养。“棍棒出孝子”,不合时宜了,但“宽是害,严是爱,不管不教要变坏”,这个话还是有道理的。

  我们应该一如既往地给民营企业以宽容,比如为其发展创造条件,比如给予其一定的社会地位等等,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大家都要互相宽容。但宽容民营企业绝对不能跟宽容民营企业“不规范”同日而语。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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