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中级法院昨发放 首笔执行救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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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0:40 东南快报 |
5起案件的13位申请人昨领到总额6.2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成为该基金首批受益者。厦门市中级法院在全省中级法院中首家设立执行救助基金。 据悉,执行救助基金专用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由执行法院发放给特困申请执行人,但申请人在案件获执行后,仍需归还救助款。市委、市政府为此专门拨出50万元。 厦门中级法院副院长陈国猛介绍,执行救助基金有利于帮助这类特困申请执行人走出困境,减少“法律白条”的出现,一定程度缓解执行难问题。 据介绍,特困申请执行人参与打架、斗殴、扰乱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或参与黄、赌、毒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予救助。申请人如果隐瞒事实取得救助金,法院可强制收回。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郑阿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