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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谁在盗用“志愿者”名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3:19 红网

  “志愿者”是什么?雷锋?廉价或免费劳动力?是可以带来商业价值却不值一文的称号?

  “12.5世界志愿者日”刚过不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沙市大部分市民并不了解“志愿者”的真正含义,更多时候,志愿者们还存在被当做“廉价劳力”的尴尬。

  “志愿者”给人的感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正因为此,一些不良商家和个人打着招募志愿者的旗号在其背后大做文章,致使“志愿者”名义成为其降低运作成本的工具。“志愿者”名义被盗用,“志愿精神”被亵渎,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体现遭遇考验。

  谁在利用“志愿者”名义?也许远远不仅只有商家。

  在一些人看来,一些人注册成“志愿者”的动机不纯,空有“志愿者”名义,却什么也不做,仅为捞一种资本。

  潇湘晨报记者 彭薇 长沙报道

  

  “志愿者”,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不受私人利益的驱使、不受法律的强制,而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或人群。

  事实上,“志愿者行动”(volunteer)是个西方舶来的概念,真正进入中国的历史不过20年,直到1994年,中国有了自己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成为这一运动被中国社会认知的标志。

  但时至今日,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志愿者精神”却尚在讨论之中,这种起源于西方“传教士”文化传统的“义工精神”有没有真正融入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志愿者”文化似乎在这里演变出了众多“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本。

  不良商家利用“志愿者”

  “同学,能把你的帽子借我用一下吗?一次给你20元。”在今年9月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一次迎新活动中,有不少志愿者都曾遭到类似的询问。

  事实上,这还只是某些商家的手段之一。

  新生入学所带来的商机像块大蛋糕,每年的迎新期,高校门外总云集着众多商家虎视眈眈,在布置的花花绿绿的彩旗、横幅、商品区中总是可以看到头戴“小红帽”的志愿者忙碌的身影。原本,志愿者的迎新活动和商家的销售行为并不相干,但某些商家却总想利用新生对志愿者的信任进行商业竞争和牟利。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马雷在和这些商家“交手”的过程中,总结出了其惯用套路的三步曲:首先是企图用无偿的志愿者替代有报酬的员工,完全把志愿者等同于免费劳力;遭到拒绝后,便换以极少的报酬吸引志愿者为其当“托”,带领新生前去消费,将志愿者变成商业竞争的工具;最后就是直接租用有志愿标志的“小红帽”,假扮志愿者,博取新生的信任。

  “这种变相的利用,是对志愿精神赤裸裸的侮辱。”马雷表示,“在迎新的第一天就有不少志愿者碰到各大商家的类似询问。”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企事业单位把志愿者当成“免费劳力”,一些商家在开展商业活动时更是找各种噱头招募志愿者,有的甚至干脆打着“志愿者”旗号进行商业炒作,将志愿者形象扭曲演绎成为推销员、服务员,志愿者劳动所产生的价值,也被转移到了商家的口袋。

  “志愿者的特性是自愿、公益、非牟利。一些商家却想尽办法企图利用这种特性实现私利。”湖南大学志愿者杨倩回忆起自己参加过的某大型活动:“当时一些摊主听说志愿者不拿报酬,都把重活累活给我们干。有些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还辞掉了临时工,增派志愿者去搬矿泉水、家具或干重体力活;有些公司甚至将志愿者的用处发挥到极致,要求我们工作到末班车来的时候才让走人,完全把志愿者当免费劳动力。”

  共青团长沙市委宣传部长喻中文介绍,目前我国志愿者的构成较为单一。中国志愿者有8000多万,其中多为青年和在校大中学生。长沙市志愿者有20多万名,青年志愿者占80%以上。

  喻中文认为大学生的确缺乏社会经验,渴望走出象牙塔触摸社会,但对于志愿者而言,提供志愿服务是自觉自愿的社会援助行为。志愿者应该多替代政府,少替代私人,更不能被用来帮助企业营利。

  不可否认,志愿资源确实是成本最低的社会资源,因此一些营利机构企图通过招募志愿者来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这实际上是不恰当地利用了社会的公共资源。

  长沙市青年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负责人也表示:“要动员全社会对于盗用‘志愿者’名义,亵渎‘志愿精神’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并争取媒体曝光。必要时不排除采用法律手段。”

  一些人空有“志愿者”名义

  “每年的雷锋月、国际志愿者日,我们福利院总是挤满了志愿者,有时候还安排不过来,但活动热潮一过,福利院还是照样冷冷清清。”长沙市第一福利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少数志愿者能坚持去看望孤寡老人,其他的志愿者活动很大程度上都有作秀的成分。

  “是谁在利用志愿者名义?也许远远不仅只有商家。”在采访中,一位志愿者意味深长地说:“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

  湖南一高校大学生胡小玲(化名)刚进大学就加入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据她说当时入学的大部分人都参加了,报名很简单,只需要到网上登记注册。

  胡小玲表示,自己加入志愿者协会是因为听说参加过志愿者活动的经历会在档案上有记载,并且有些比较大型的公益活动还会有一定的报酬。即便是这样胡小玲也不是什么活动都去,她选择的标准是:偏远山区的不去;工作太辛苦的不去;太耽误时间的不去,不能对以后有实际帮助的不去。

  在采访中,抱着这样心态的人并不少,在一些人看来,志愿者=填张表格+2张照片+3元钱。

  “在网上注册成为‘志愿者’的程序非常简单,随后也没有有力的组织监督,很多人空有‘志愿者’名义,却什么也不做,这根本就算不上真正的志愿者。”坚持志愿服务2年的王耘表示,因为志愿服务和评优、学分、奖学金、找工作、考研、考公务员等挂钩,某些学校和学生也在利用志愿者头衔,一些人并非抱着单纯的目的参加志愿服务,志愿者复杂的心态构成也为“志愿者”的头衔蒙上了一层阴影。

  事实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志愿者,志愿者不简单等同于自愿者,其内涵也不仅仅是“我愿意”。然而,人们对志愿者概念的模糊,志愿者注册程序的简单,以及志愿者监管制度的缺失都使得志愿者队伍鱼龙混杂。

  活动经费之困

  真正的志愿者进行服务不以报酬为目的,也不能参加商业活动,那么活动经费从何而来呢?

  经费短缺正是志愿者活动拓展中经常遭遇的头等尴尬。社会援助不足,有限的学校拨款仍是各高校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一位高校团委负责人向记者坦言,自己也曾想过把爱心服务队的冠名权“出售”给企业,由他们给志愿者提供稳定的经费来源,但这样看似“双赢”的构想最终还是没有实施。

  12月22日下午5时许,记者见到了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123大学生调查协会会长杨灿,这位刚去湘西探访了贫困山区学生的志愿者表示:“去年的湘西之行,志愿者们都是骑了10天的自行车才到达湘西保靖县。在资金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志愿活动确实难以展开,所以社团在不违背志愿者精神的前提下还是以拉赞助的形式来保证志愿活动的经费。”

  长期从事志愿者组织工作的龙志敏表示,由组织者来承担经费,偶尔还行,久了便难以承受。“一些志愿者很想参加志愿活动奉献爱心,但是又没有能力承担费用,这样势必会打击志愿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于大学生这个‘零收入’群体。”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史铁尔介绍说,我省目前大型的志愿活动,一般采取项目带动的方式,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如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活动、西部计划等,大多与政府的活动和政府的政策有着密切关系,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如果要让志愿者行动以一种更为日常、持久的方式展开,这显然不是一个能推广的办法。

  目前,中国民间志愿者组织也都处于资金短缺状态。它们的资金来源几乎全部靠国际组织的援助,但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里大都不包括志愿者的人身和医疗保险,即使在广东、福建省的条例中作出了“青年志愿者组织要为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志愿者进行人身保险”的规定,但事实是:并没有人为志愿者安全买单。

  志愿者制度的软肋

  2002年,成都志愿者冯勇献身可可西里是中国的第一例志愿者之死,他的不幸遇难给中国逐渐兴起的志愿者活动敲响了警钟,我国志愿者制度的软肋也随之暴露。

  志愿者之死是一个偶然事件,但也提醒社会,志愿者在公益活动中有伤亡的可能性,一旦出现意外,竟没有一部法律可以提供有效保护。

  就法规而言,目前全国只有广东、福建、山东三省有《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但这仅是针对青年志愿者的法规,并没有涵盖所有的志愿者。

  “中国志愿者组织的经济窘困同样是来自于法律地位的窘困。”湖南省社会院社会学法学所所长方向新表示,志愿服务有很多环节,比如招募、使用、培训、管理、评估和激励志愿者,但在我国的现实是:即没有相关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政策。

  在一些人看来志愿服务是共青团的独家活动,因而对志愿者“不理解、不支持”;缺乏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导致志愿活动经费只能靠自筹解决,没有长期、稳定来源;除此以外志愿者自身权益更缺乏法律和政策保障。正是由对志愿服务的公众认知、服务经费、法律保障的“三缺位”才使得志愿服务颇显尴尬。

  当今,志愿服务事业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它以“公开招募、自愿参与”的独特动员组织形式,使其成为许多人热衷选择的社会时尚、生活方式甚至生存状态。志愿服务将朝什么方向发展?在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讨论中来。

  记者采访中得知,我省已把“志愿者”立法提上议程,志愿服务也将纳入政府和社会保障及法律体系。志愿者认为,只有在法律保障下,志愿工作才能成为越来越多公民的自觉行动,志愿者才能名副其实。

  [相关资料]

  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从2001年开始,共青团中央正式推广注册志愿者制度,年满14周岁的人士均可申请。

  宣誓,接受“中国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和“中国志愿者胸章”,就可以正式成为一名注册志愿者,凭注册登记证可以参加任何地方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同时每年的志愿服务不应少于48小时。

  据统计,我国2/3以上的地市及60%以上的县建立了志愿者协会,遍布城乡的志愿服务站累计超过8.9万个,包括中老年人在内的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人数超过了1379万。

稿源:红网 作者:彭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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