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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交通违法可由邮政代缴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8:00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实习生 李玲)昨日,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省邮政局联合推出的“湖南省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法罚款服务”正式启动。

  此前,我省驾驶人异地非现场记录的交通违法必须要回到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才能处理,驾驶人感到诸多不便。为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授权省邮政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交通违法当事人代缴交通违法罚款,并将相关处罚单据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递违法当

事人。

  据介绍,省邮政局目前已经设立湖南省邮政速递局交通违法处罚代办中心,全省各市州、县也成立相关代办服务机构。在湖南省内,因在异地被非现场方式记录有交通违法行为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当事人,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在缴纳罚款有效期内,可到省内任一邮政汇兑网点,提供本人的驾驶证(或身份证)、行驶证原件等证明,填写《代缴交通违法手续要约书》、《道路交通违法情况经过》等相关文书和单据,委托该代办中心通过邮寄汇款方式接受交通违法处罚。违法发生地邮政代办中心收到汇款后,编制代办交通违法清单,并将罚款缴纳至当地交警部门指定银行,由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该项交通违法进行销号处理,最后由违法发生地邮政代办中心将罚款收据和法律文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递给交通违法当事人。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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