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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绝毒品仅是“运动式执法”的胜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8:08 西部商报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25日宣布:首都禁毒工作实现重大突破,截至目前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并将于2007年底实现公共场所禁绝毒品的目标。

  我们都知道,毒品的治理难度是相当大,也相当艰巨,以发达国家的法治建设水平和经济力量,毒品问题仍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盖因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重要是涉及经济、文化甚至牵涉到国际事务等种种的因素,所以,治理毒品是一个综合治

理的过程,也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那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只能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切忌贸然宣布治理成功,哪怕是局部的——要知道毒品犯罪局部治理与整体治理是分不开的。所以,北京市禁毒委员会称“目前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大可值得质疑。

  且看北京是如何实现“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的?北京娱乐场所内的毒品问题日趋严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于是,北京市从6月起开展了“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交叉换位暗访检查、媒体暗访、推磨式检查等,出动警力1.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娱乐服务场所16532家次,共查处涉毒娱乐场所38家,其中11家已被责令停业整顿,3家被取缔。如此看来,北京实现“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完全就是依靠了一次大规模的执法行动,即使是真正的实现了“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也仅仅是在警方的高压下,暂时获得的成果。由此,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才知道,原来这种“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是“运动式执法”的胜利。

  然而,仅仅是依靠“运动式执法”就能使娱乐场所甚至公共场所禁绝毒品的话,那么禁毒真正是太简单了,完全可以由警方行动打击即可,国家和各个省市何须成立专门的禁毒委员会与毒品作战呢?国家何须调集全社会的力量,从法律、经济、文化甚至对外合作来共同对付毒品犯罪呢?历来我们“运动式”执法并不少见,表面的成效也时常有之,但何尝真正的实现了我们的目的呢?比如逢年过节和“两会”期间,我们都要进行“扫黄”,一时间娱乐场所纷纷关门,但社会基础还存在,卖淫嫖娼就成难以禁绝,哪怕你像深圳警方一样将嫖客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示众”亦然。

  可见,北京实现“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仅是“运动式执法”的胜利,并非真正达到“全市娱乐场所禁绝毒品”。因为,毒品的生存环境依然还在,娱乐场所的人对毒品也仍然有需求,一旦运动过后,他们仍然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贩毒、吸毒。

  因而,只能说经过集中执法,暂时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使他们暂时不敢在娱乐场所从事毒品活动,但要保持目前的状况仍然需要不断的努力。“禁绝”一词的使用,对当政者来说很受用,但执法者则可能会产生“马放南山,刀枪入库”,高枕无忧的感觉,而对于公众来说则是一种误导,他们认为娱乐场所的毒品犯罪就从此真正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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