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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丢失就拿不到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8:5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市民王小姐碰到了一件麻烦事,她弄丢了7年前的收据,这让她不能拿回200元的图书证押金。原来,图书馆内有规定,要退回图书证押金,必须得有当时的收据。

  王小姐告诉记者,前日上午,她去南京图书馆办理换证手续,将以前的旧图书证换成新的图书证。按照规定,须退回旧证的押金,然后再重新办理办证手续。

  可在退押金时,图书馆工作人员告诉她,除了带上旧图书证和本人身份证之外,还需要携带交押金时的收据。这让王小姐感到十分为难。

  “我的图书证是在1999年办理的,也就是说,那张收据是在7年前开的,当时就随手放在家里,现在让我到哪里去找啊?”

  无奈之下,王小姐只好根据图书馆的规定,办理了押金收据的挂失手续,一周以后才能办理新证,至于押金是否全额退还,王小姐表示她还不清楚。

  记者随后联系了南京图书馆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退旧证押金时,的确是要凭当时的收据,如果收据丢失,就得办理挂失手续,一周后由读者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证件,填写相关表格后,办理退证、退押金手续。从12月1日至今,馆方已经为800多名遗失押金收据的读者办理了全额退押金的手续。此外,图书馆方面表示,在当初办证时,就明确告知读者要妥善保存收据,退证时须出示。这是为了更好地把关与核对,确保不发生冒领等情况。柏琳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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