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背山隧道大巴劫案2人获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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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9:52 南方日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孟广军)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虎背山隧道大巴被劫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6月3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陈立文、李德武、陈建登、陈健壮与犯罪嫌疑人陈炳辉(另案处理)经事前密谋和踩点,乘上一辆前往广州的大巴,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宝安区福永街道虎背山隧道附近时,采取持枪、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车上38名乘客(其中32名为香港乘客)和司乘人员港币6万余元、人民币2万余元、手机41部及戒指、项链、手表等物。车上3人被打致轻微伤。 市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立文、李德武、陈建登、陈健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持枪抢劫众多乘客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处陈立文、陈建登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健壮、李德武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