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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好我们的风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1:38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邓家望(男职员)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做一个文明游客,而总有些人会不自觉,或破坏风景区优美的环境卫生,或损坏宝贵的文物资源,甚至直接破坏了生态平衡,对文物及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形成了巨大的威胁。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实施无疑将成为每一位旅行者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通过制度来规避那些不妥的做法或不雅观的举动,让人们自觉树立起一种环保、文明的意识,为保护风景名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侯向娟(女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某某某到此一游”的留念留言在各个风景区都不鲜见,笔划刀刻,大煞风景。对这种东西,大多人是持反感反对态度的,但仍不乏有人步其后尘,继续做这种破坏性工作。只是以前这种现象一直被宽容着,受谴责而不被禁止。当《风景名胜区条例》出台专门打击这种行为时,我为之叫好。终于有人管那种不自觉喜欢显摆的人了,这种人就应该严厉打击。不过,在我看来,为了最大限度保护风景文物,各个旅游景点最好能够在游客入园时事先告知,口头说明或者书面通知,既讲保护的意义也讲破坏的处罚,事先敲响警钟,让那些在风景区喜欢书写的另类嗜好者有所警醒。而对那种明知故犯者,不必客气重重处罚。

  王雨杰(男旅行社人员)游客素质不高,乱抛垃圾、乱刻画,破坏景区环境,对于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我觉得旅行社应该做出表率,通过和景区共同倡导“保护景区环境倡议书”。相比新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虽然这种倡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道德上的倡议会给游客一种无形的压力,在某种程度上会引导他们的行为,起到一个“先入为主”的效果。

  小梁(女学生)商业化对景区的破坏也非常大,在一些景区内,几乎到处都有喧嚣的商业街、土特产市场,游客一到景区,就不断有商贩前来拉客,强行推销住宿、旅游商品。虽然景区在发展过程中商业化是不可避免的,但一定要合理开发,合理利用,比如对商贩的分布要求严格控制数量,绝对禁止在核心区设置商业点。

  刘剑(男老师)要保护景区还应该控制游客量,如在高峰期时采取预案准备,建立网上预订系统等,景区根据旅行社的报团量和网上预订数来限制散客的收客量。此外,景区内应该坚决不允许自驾车进入,而统一采用观光车,以避免汽车尾气带给景区的破坏。

  本报记者薛皓中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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