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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公安是不是城管的私人保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2:00 光明网
徐光木

  广州有关部门近日在答复政协委员邓金石的提案中透露,拟组建城管公安机构,从根本上解决城管队伍在执法行动中面对暴力抗法却被动挨打、束手无策的尴尬局面。实行城管、公安联合执法势在必行。(《南方都市报》12月21日)

  少数“刁民”暴力对抗城管我有所耳闻,但更令我耳熟能详地是城管队员的暴力执法,少数“刁民”的暴力抗法改变不了街头商贩在面对城管队员的时候如同老鼠见到猫的绝

对弱势事实。换句话说,相对于城管队员暴力执法而言,暴力抗法还只是小巫见大巫,并不是目前城管治理状况的主旋律。既然少数“刁民”暴力抗法只是“城管战商贩”片中的小小插曲,有关部门却动以组建城管公安机构的大动作来对付,难免有着小题大做的嫌疑。

  我之所以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并不是说城管公安就完全没有组建的必要,而是我着实弄不明白城管公安到底是管城管的公安还是保护城管的公安。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倒好说,毕竟城管暴力执法是引发暴力抗法的一大诱因,引用所谓的“刁民”的话来说就是“城管确实该管管了,城管的素质太低了”;如果是后者,对于街头小贩来说则如同雪上加霜,无异于在他们尚未痊愈的伤口上撒盐,起先被城管整得还不够狠,如今又即将冒出城管公安了。从提案的初衷来看,城管公安无疑是为保护城管而生的,于是我就有了这样的担忧,城管公安会不会沦为穿着警服的城管。

  我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政府暴力机关,其最大的价值在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保护特殊群体人身安全的私人保镖。也就是说,在正义面前,不管是城管也好,街头小贩也罢,都应是公安机关的平等保护对象,而不应该厚此薄彼。城管公安的组建动机恰好证明了其“私人保镖”的属性,自然是不可取的,也是要不得的。

  在我看来,暴力抗法固然得严厉打击,但暴力执法也不能任其逍遥法外,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本来就是一对孪生姐妹,类似于鸡先生蛋还是蛋先生鸡,是分辨不清的,如果在这一问题没能弄清楚之前就仓促地组建城管公安,势必会助长原本就膘悍无比的城管队员的嚣张气焰,期待城管队员文明执法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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