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购药原则不超过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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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2:29 新闻晚报 |
晚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配售药服务管理,防止利用社保卡(医保卡)违规和非法配购药品行为的发生,促进合理用药,本市医保部门日前出台一项新举措。 目前,本市有243家医保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可以凭社保卡在定点药店划卡购买医保范围内的非处方药,方便了患小毛小病的就近购药。但医保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有少数非法 收购药品的人员收取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并按药品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参保人员,从中非法牟利,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医保基金流失。同时也有个别参保人员短期内在定点药店重复购药、大量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浪费。部分定点药店管理不严,也是导致上述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医保部门要求各定点药店要加强管理,提高对非法配购药品人员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爱惜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绝不让非法收购药品的人员危害自己的利益,危害医保基金的利益。 市民如发现利用社保卡非法配购药品的现象,可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举报(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举报电话:62723106)。 医保部门出台的新举措,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定点药店原则上每天只能向同一名参保人员提供一次药品配售服务,如参保人员当天确需再次配购药品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作详细记录。参保人员当天配购药品超过两次的(不含两次),计算机系统将停止其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次日重新恢复。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单次配购药品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如确需超过200元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作详细记录。 ■对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每自然月累计配购药品超过6次或超过800元的,医保部门将停止其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并对其配购药品情况进行审核,根据结果进行处理。有犯罪嫌疑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