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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居住证或不超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6:15 南方新闻网

  办居住证或不超20元

  警方有关人士透露,该制度推行将先出台政府规章,再形成法规

  本报讯(记者丰雷)有媒体报道河南10名律师建议撤销暂住证称其严重违反法律。昨日,记者从深圳警方获悉,深圳将试行居住证制度以代替暂住证,居住证制度将先以政府的

规章文件出台,待逐步完善后,再提交人大审议形成法规。

  据深圳警方内部有关人士表示,草拟中的深圳居住证制度突出自愿办证和强制办证相结合,分为A、B类管理,A类为自愿办证类,以来深务工、创业、生活、有房产等人为主,可在深圳享受和深圳户籍人口一样的待遇,享受到就医、上学、租房等一系列服务。持A类证的人才能租住房屋,这是一个准入制度,提高了出租屋的管理档次。B类证是强制办证类,进入深圳30天内必须办理居住证,否则不能在深圳单独租住房屋,有效期为半年时间。这名人士表示,办证不会超过20元,超出的将从出租屋税费中出。

  据了解,从1984年至今,暂住证制度一直是深圳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施管理的主要做法。按照计划,深圳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在今年二季度完成基本内容,如果顺利,将于三季度进入立法程序,争取在今年内开始受理深圳“居住证”的办理。但到目前,深圳“居住证”仍未正式推出。对此,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也曾强调,居住证制度要分两步走,一定要搞准、搞好,千万不要影响立法进度,推进中可以分两步走,可以先以政府的规章文件出台,待逐步完善后,再提交人大审议形成法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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