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禁燃烟花爆竹“松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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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
“禁放令”难禁传统民俗,市政协委员陈笃恒建议—— □早报记者姚炳辉林福龙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固然增添喜庆气氛,但声声脆响也干扰着市民休息。 对此,12月21日、23日,早报“一线通”聚焦、关注烟花爆竹扰民现象。昨日,记者从会场上了解到,泉州市政协委员陈笃恒已提交提案,建议市区将燃放烟花爆竹“禁放令”改为“限放令”。 陈笃恒委员认为,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存在着安全隐患,和全国许多城市一样,泉州也对烟花爆竹颁布“禁放令”。2006年春节前,泉州市政府再一次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通过各种方式通告全市。但一纸“禁放令”并没能得到群众的有效执行,除夕日中午时分已有零星的鞭炮声,待到夜幕降临,市区鞭炮声已经此起彼伏,“禁放令”形同虚设。随着近年来恢复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民俗呼声日渐强烈,而且这个具备浓厚社会基础的民俗,政府也很难一纸禁令就能禁绝。 因此,他建议,政府能顺应群众呼声,从2007年春节起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令”改为“限放令”。在限定地点、限定品种、限定时间的前提下,有条件地让群众燃放,这既体现了政府亲民、爱民,同时又能确保政府政令畅通,更能让人们在相互祝福的同时,感受过年的喜庆和快乐,共建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