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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车司机 疑宏路反超限点地磅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40 东南快报

  昨日,江西籍司机王先生打进本报福清热线86898310反映说,他的车子于12月23日在福清宏路反超限点被检测出超限1.16吨,当时他怀疑反超限点的地磅不准,因为最后卸货时他发现只超了430公斤。

  据王先生反映,当天他驾驶着货车运送塑料边脚料,从福州至福清海口。在福清渔溪下高速时,车子过了一次地磅,当时显示是19.96吨。凌晨5时许,王先生驾驶的车辆行经

宏路反超限点检测时,检测显示是21.16吨。“我怀疑反超限点的地磅不准,要求重新过一次磅,但路政人员不肯。”按规定,王先生要被处罚1100元。王先生到达海口卸货时,又过了一次磅,这次显示的却是20.43吨。

  昨日下午,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书记曾良兴表示,反超限点的地磅是每年都要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的,但由于车速不同会导致误差,司机如果认为不准,可以往返再过一次地磅。

  记者随后在宏路反超限点看到,此台地磅质监部门强检的有效日期截至2007年5月17日,技术角度上看是没有问题的。路政员林荣告诉记者,王先生第一次检测完并没有马上提出疑议,而是把车开到一边把水箱的水放掉,由于大货车的水箱容量很大,可以装一吨的水,因此他们拒绝让他重新过磅。

  随后,另一名路政人员告诉记者,当天经过领导同意,他们还是让王先生重新过磅,这次显示超限0.24吨,根据原则,不超过一吨的,他们对王先生进行教育后放行。

本报记者 江建斌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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