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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劝儿童喝白酒 酿出事故自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43 正义网-检察日报

  虽说是闹着玩,逗儿童喝白酒,但酿出事故却难逃其责。12月25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被告李彬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750元。

  2006年9月4日,7岁的王平随父亲到同事李彬家玩,中午吃饭时,李彬见王平的父亲不在桌上,便逗王平喝下了三两白酒。当晚9时许,王平酒性发作,大量呕吐,不省人事,其父母将他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医院检查后,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全力抢救最终脱险。

事后,王平父母多次索赔无果,无奈之下将李彬推上被告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诱劝儿童过量喝白酒,致其人身损害,虽非故意,但他明知原告年幼,身体发育尚不成熟,应当预见到诱劝儿童过量喝酒的严重性,对原告人身损害的发生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韩字平)

韩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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