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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教师组织标会 涉案3亿获刑十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4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志初 群峰 永顺) 12月21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永安市法院的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永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97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今年59岁的刘永萍原是永安市一名退休小学女教师,2002年1月至2004年8月间,刘

永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组织民间标会(标会是一种类似私人间放高利贷的组织),实际参会人员达500多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亿余元。另外,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刘永萍因前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又组织新的标会,会员131人,骗取会员人民币97万余元。目前尚欠会款1579万元未清退。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永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组织民间标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后刘永萍不服提出上诉。三明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志初 群峰 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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