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视如囊中物 随意使用和出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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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4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把基金会的钱当做自己的囊中物,随意地使用、出借。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将犯罪嫌疑人陈元全提起公诉。 1997年7月,陈元全利用担任北流市隆盛镇人大副主席兼任该镇基金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伙同张伟、刘裕清(均另案处理)采用收回基金会存款的利息差不入账和冒用他人名义取款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144万余元。1995年11月至1998年6月,陈元全利用职务之便,在 未经领导批准、没有办理任何抵押手续的情况下,挪用隆盛基金会的资金105万余元用于经营活动。案发后,陈元全退出赃款19万余元。(俞敏 刘川生) 俞敏 刘川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