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护照法》下月1日施行,市区10天内可领到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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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1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徐涛 通讯员 宁公宣 宫靖)《护照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昨天下午,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山西路广场举办了一场咨询活动,就市民关心的护照办理问题进行解答。 据介绍,跟以往护照有效期5年、到期可延期的规定不同,《护照法》规定护照的有效期分为5年、10年两种,而且到期后不得延期,必须更换新证。对于目前持有因私护照的 市民,在护照到期前可继续使用。明年1月1日后护照到期的须更换新证。此外,《护照法》缩短了护照签发时限,规定一般情况办证时限为15天,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天,较以往缩短了一半时间。据了解,护照签发时限在我市更短,南京市区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结。 据警方出入境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我市自2002年10月开始实行“按需申领”因私护照,简化了申领程序。凡常住户口在南京、年满16周岁的居民,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户口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县(区)的居民,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按需申领”政策让出国的市民甚至一些短期内不准备出国的市民都主动申领护照。据了解,自2002年以来的4年中,我市共计发放因私护照21.7万本,市民申领理由包括出国留学、文化交流、探亲旅游、出国务工等。 (编辑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