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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单位依《规范》自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5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对照最新公布的《旅游外文标识英语译法与通用图形符号规范》,昨天起,全市各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对辖区内设置的中英文标识展开自纠自查,以便让外国游客明明白白游青岛。

  今年10月,规范中外文图形符号标识牌活动在全市范围展开。市旅游局在整理旅游景点、星级酒店报送资料的基础上,参照北京市的《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地方标准》

以及《旅游通用公共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制定并公布了青岛市《旅游外文标识英语译法与通用图形符号规范》。

  记者从市旅游局规划发展处了解到,新出台《规范》所“规范”的旅游标识中经常使用的中英文信息为450多条,图形符号130余个,适用于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高尔夫、游艇俱乐部等旅游单位的双语标识英文翻译。比如,《规范》明确规定旅游景点地名、专名、经营类信息英文标识译法,像旅游景点地名,通常采用英文直接翻译,英文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高山译为Mountain,如崂山Laoshan Mountain或Mt.Laoshan。比较小的山、山丘等译为Hill, 如小鱼山Xiaoyu Hill。

  市旅游局还对从昨天起至明年1月15日进行的旅游单位中英文标识自查自纠,提出进一步原则性要求:标识凡能够使用公共通用图形符号的标识,优先使用公共图形符号,可以单独使用,不加任何中外文标注,如男女厕所可以不加中外文标注。外文标识必须使用外文的,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核对是否有错误,其翻译内容力求简练准确。

  另据了解,作为我市旅游单位设置外英文标识的标准,《规范》所涵盖的译法内容将不断得到调整和补充完善,今后凡设置英文标识均应按照该《规范》进行。

  (本报记者 林 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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