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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一台资企业园百余民工难追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58 江南时报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帮我们这里外出务工老百姓的钱追回来?”陈德忠无奈地说。陈德忠,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政府办公室主任。为了能帮当地外出务工的群众能顺利追回工资,12月21日这天,他第二次踏上了为民工讨薪的路途。

  陈此次赶往的地方是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台湾中小企业园,这个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的招商引资工程,在施工中却不断出现缺少建筑材料供应跟不上工程进度的情况,最终导致

整个工程停工。依据以往的打工经历,工地民工在认定该工程近期将无法正常运转,加之元旦和春节将近,民工便找老板索要相关的劳务费用。然而,让他们感到吃惊的是,工程所有负责人突然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人去楼空了。当无助的他们向当地政府讨要说法时却被以“踢皮球”的方式而拒之门外。至今,一百七十余名来自江苏、安徽、四川、浙江等地的民工已身无分文,为了讨薪,他们生活已没有了任何保障。

  百余民工的生活维艰

  12月21日清晨,记者来到了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台湾中小企业园建筑工地。

  当民工在得知有记者采访此事后,便从四面一窝蜂似地围了上来,向记者倾诉着他们的遭遇和境况。“我们来这里做工做了好几个月了,但到现在拿到手的钱累计算起来仅有400多块。”民工李达山告诉记者,现在他们生活维艰,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吃一顿好的了。据本报记者了解,几个月以来,一百七十余名民工每人只拿到了400余块钱,每天早上吃点面条,到了下午三,四点再吃一顿。“这还是刚开始的时候,现在我们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了,就这一顿饭还是欠账吃的。”李达山补充说,随后便用手使劲地挠了下蓬松犹如鸟窝的头发。

  此外,由于工地老板的无声消失,失去房屋租金支付来源的这百余民工,他们所住的房子已经停了一个月的水电了,有的民工在寒冷的冬夜已经有一个月没用热水洗脸洗脚了,房租也没钱再付。目前,在这些民工面前摆着吃、住这急需解决的难题。

  招商引来“断线”工程

  2005年下半年,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来了开发者——连云港汉阳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让其进驻沭阳台湾中小企业园负责该园的开发任务。

  记者从施工人员处获悉,该工程占地约1万平方米,2006年8月7日,施工队全体民工随承建人蔡凤堂进驻沭阳工地,8日正式放线施工,总共有6幢建筑,如今,3幢已封顶,2幢没封顶,1幢则刚打好地基。据民工介绍,在施工期间,经常出现缺少建筑材料的情况,从而造成了工程停工,全体施工人员根本无法履行合同上的完工工期。停工之后,当民工找老板索要工程期间的所有费用时发现,工地所有部门的负责人如一夜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据了解,从开工到现在,开发商及承建人蔡凤堂共欠下这百余名民工工资约158万元。就在记者采访连云港汉阳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和沭阳县人民政府时,双方就这百余民工的现实遭遇都不肯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在提及敏感问题时,双方都将责任推诿他人。

  相关法规保障民工工资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本报见习记者 陈国伟 文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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