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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大视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4: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大视野)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左一)在甘肃考察剪纸艺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记者: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政府于上世纪60年代公布第一批遗产保护名录便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有何作为?

  周和平:中华五千年文明薪火相传,绵延不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非物质文化

遗产,过去我们传统提法叫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历代先民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直接创造并世代延传而积淀下来的宝贵财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对民族民间文化做了大量保护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目前,298部省卷已经全部完稿,并已出版224卷。从2000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我国已有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入选。2003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国家级试点,现已取得了积极进展。

  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海外很多工作由社会团体来做,多是民间行为、学术行为,而中国是以“政府行为”来推动这项工作,意义何在?

  周和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项工作是我们的重要责任,也是刻不容缓的。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和目标,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今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个项目,涉及758个申报地区和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对建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反响。目前,全国有14个省(区)建立了省级名录,其中,云南省率先建立了省、市、县3级名录体系。可以说,一个以国家、省、市、县4级名录为一体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逐渐形成。

  在管理机制方面,今年9月14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正式挂牌成立。在资金投入方面,自2003年起,国家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投入1亿多元。同时,大部分省、自治区和一些地市县也安排了专项资金。经费的不断增加,有力地保证了保护工作的开展。

  从目前情况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民间力量的大力支持。全国各地建立了一批民间博物馆,一些社团和个人积极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一点还特别体现在今年6月10日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中。在“文化遗产日”期间,北京和全国各地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大批志愿者参与服务,营造了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搞好普查,摸清家底

  记者:为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文化部于2005年6月部署了用3年时间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进展如何?

  周和平:这次普查是我国21世纪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文化部组织专家编写了门类齐全、分项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普查工作手册》,举办了2次普查工作培训班并拨出一定经费和发送一批设备。目前,全国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稳步展开并初见成效。如云南、浙江、宁夏等省区已基本完成了各自的普查工作。云南省至2005年底,各级政府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普查资金,参与普查人数19000多人次,普查的自然村寨14834个,访谈对象69187人次;浙江省建立“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在普查工作中坚持“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门类”。在普查工作中,各地培训了工作队伍,抢救保护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资料和珍贵实物,命名了一批民间艺术之乡、民间艺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抢救第一,确保传承

  记者: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将有哪些新举措?

  周和平:作为一项新的、探索性的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课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新举措:

  一是要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活态性,因此,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文化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和义务将作出规定。对认定为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政府部门将为其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文化部将在各地提出的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候选名单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通过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促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全面妥善的保护。

  二是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确定若干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要制定详细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征集工作。实物资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依托,因此,我们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的登记、建档和征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建立博物馆或展示中心,收藏流散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当前新农村建设正在推行,农民的生活必须得到改善,但对一些古村落、老房子、各民族服饰,生产、生活用具等,我们有责任妥善保护好。

  加入《公约》,积极行动

  记者:如何参与国际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周和平:我国始终积极关注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动向和进展,并参与国际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3年10月,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全过程参与了《公约》的制定工作。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也是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最多的国家之一。2006年6月2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国以40票的高票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这是国际社会对我国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也为我国积极参与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明年5月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将在我国举办,涉及制定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各项规定。这是我国承办的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会议,我们会努力使这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本报记者 刘敏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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