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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小庆告"揭假者"案:医学术语弄晕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4: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一个是教授,一个是研究员。我既不是教授,也不是研究员,但我是审判长……”昨日上午,海归教授丘小庆状告张淑华和欧真容名誉侵权一案,在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记者以往旁听过的大量庭审不一样的是,原、被告学者的身份,使法律上的侵权之争,变成了一场学术专业辩论。从原被告嘴里随时蹦出的数据、理论,让庭上的法官、书记员以及旁听的记者等一直犯晕。

  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李杨

  

丘小庆告"揭假者"案:医学术语弄晕法官

  ·关系之争·

  被告与揭假文章的关系是什么?

  昨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原告丘小庆及代理律师和被告张淑华及其代理律师均到庭参加诉讼。而另一名被告欧真容并没有露面,而是委托代理律师出庭。作为原告,丘小庆及代理律师首先“发难”。他们认为,去年12月31日,张淑华、欧真容等6人撰写并通过新语丝网站发表了一篇题目为《四川大学海归教授丘小庆在<自然>杂志造假蒙人,6位被骗者要求Nature Biotechnology(<自然>杂志)撤消共同署名和共同作者权》的文章,其内容完全失实,并对丘小庆人格进行侮辱,已构成了对丘小庆名誉权的严重侵害。丘小庆认为,其名誉受损,张、欧二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两名被告及律师认为,张、欧二人的确签名给《自然》刊物主编写过信,对丘小庆于2003年与她们等6人共同署名发表在《自然》上的学术论文提出异议。但两名被告表示,对于新语丝网站那篇揭假文章,她们毫不知情。为此,被告方出具了一份新泰克公司说明书,证实新泰克公司美国分公司将这封信公布于众,与张、欧二人没有任何关系。

  ·真假之争·

  学术论文是否有假?

  丘小庆说,今年4月17日,四川大学公布了专家小组的实验结果,该结果否认了丘小庆有“论文造假”的行为。在这之后的6月和12月,丘小庆两次去美国,与《自然》杂志交换了意见。该杂志认可四川大学实验结果,承认当初论文的真实性。丘小庆表示,他的发明可以让任何有资质的科学鉴定机构进行全面验证和评审,其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不容任何人置疑。

  对此,被告方认为,川大与丘小庆有直接的厉害关系,其所做出的实验结果,不应该作为证据。同时被告表示,丘小庆当初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引起争论的论文在数据引用上,没有真实引用她们做的药效学实验数据。被告方还表示,要求撤消署名的其他作者曾出示过去年2月西藏华西药业集团公司所做的《PH-SA药学研究》。根据这个研究结论,包括两被告在内的要求撤消署名的六名作者有理由认为,论文所宣称具有特异性、靶向性的具有极强活性的PH-SA可能存在虚假。最后,被告方还提出对丘小庆的研究成果进行司法鉴定。

  ·被告之争·

  6人发难为何只告2人?

  在法庭上,丘小庆及代理律师认为,这个所谓揭假帖子之所以流传广、影响大,是发帖者本人就是“造假”论文上署名的作者张淑华、欧真容等6人。丘小庆等人表示,正因为如此他被卷入这场学术造假风波,并被媒体表述为“中国的黄禹锡(韩国目前最大的学术造假者)”。这更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丘小庆的工作和生活。鉴于此,丘小庆向被告提出了最高限额的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对此,被告方认为,写信提出异议并非仅为张淑华、欧真容二人所为,还有新泰克公司左俊勇、杨莉、周雨祺、王海云4名员工。被告方认为,左俊勇等4人以及新泰克公司也应该追加为被告。原告为此反驳,选择将谁列为被告,这是原告自身的权利。

  ·口舌之争·

  书记员不知如何记庭审笔录

  围绕是否存在造假?丘小庆和张淑华当庭展开了激烈辩论。法庭上,两人之间的“靶向性”“PH-SA”“药效学”等专业词汇、药学理论不断涌出,这场争论显然已经超过了一般名誉侵权是否成立的辩论,庭审几乎成为了一堂艰深的学术争论课。对此,审判长几次摇着头说“不懂”,并不得不打断他们的专业争论,要求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辩论中来。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学术太专业,且专用名词晦涩难懂,书记员不得不在审判长的指点下,记录庭审的内容;而旁听记者也听得似是而非。

  昨日中午12时2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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