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治成“植物人”?家属获赔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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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5:49 长江商报 |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张甜 李学军) 十堰丹江口市土关垭镇农妇熊某因外伤住进丹江口市某医院,不幸成了“植物人”。昨日,该案经十堰市张湾区法院调解,院方一次性赔偿“植物人”及其丈夫各项费用30.48万元。 2004年9月15日,熊某双腿被重物砸伤后,来到丹江口市某医院就诊。同年11月13日出院。15日晚,熊某吃饭后开始出现哭闹、呕吐。到16日清晨,家属怎么也唤不醒她。 同日上午,丹江口市某医院急救车到达时,患者已接受输液,但还是呼之不应。此后,再转院但熊某一直昏迷。后来,熊某不幸成了“植物人”,家属认为是丹江口市某医院错误诊断所致,延误了治疗良机。而医院方则认为医生用药合理,没有违反医疗常规和部门规章。 今年4月6日,省医学会作出鉴定,该医疗事件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丹江口市某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后来因赔偿问题,熊某家属与院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便对簿法庭。 张湾区法院经过两个多月的主持调解,昨日,当事双方达成一致,丹江口市某医院同意于2007年1月6日前,一次性赔偿熊某及其家属各种费用共计30.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