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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黄灯转太快致急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穗协宣、曾跃宏)广州市政协委员梅杰夫等人在提案中对广州市目前交通指示灯标示不清晰、不规范、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等现象提出一系列质疑。市公安局日前在提案答复中一一给出解答。

  问题:四色灯箭头指示不清?

  回复:今后将统一三色箭头灯

  市政协委员:绿灯带箭头,红灯不带箭头,红灯亮时可否右转?绿灯只有直行箭头没有转弯箭头,红灯不带箭头,绿灯亮时可否右转或左转,红灯亮时可否右转?一条道两盏不带箭头的灯,是分别指示两个方向还是同时指示一个方向?

  市公安局:在四色灯路口,红灯亮时,如果没有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或按箭头灯行驶”的标志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可以在避让行人的情况下右转弯。另外,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地面车道箭头配合,在一些路口没有专门设置右转车道(直行右转混合车道),且右转车和行人流量不大的情况下,没有设置右转信号灯,机动车可以根据地面标线,在避让行人的情况下右转。同时,只有直行箭头的信号表示不可左转。

  广州市交通信号灯目前仍存在新旧并存的现象。今后将逐步统一多相位控制路口为三色箭头灯,两相位控制路口为全屏显示方式控制。

  问题:交通灯转换指示不规范?

  回复:多头建设存在弊端

  市政协委员:交通灯转换指示不规范。目前交通灯在绿灯转黄灯、黄灯转红灯的时间间隔好像未见有统一的标准。有的时间很短,往往使驾驶员措手不及,不得不来一个急刹车;如果来不及停车则造成违章,如果怕违章过早停车则浪费道路和时间资源,而且还容易造成追尾。

  市公安局:一般来说,根据国际惯例,绿灯闪和黄灯亮时间设置为3秒,但由于广州市的较多路口宽阔或不规则,为避免机动车来不及停车和保障路口有足够清空时间,部分路口的绿灯闪和黄灯亮时间的确不同,其时间普遍延长。

  目前,市公安局设置绿灯闪和黄灯亮时间的原则是:一般路口为3秒,部分宽阔路口为4秒。因全市交通信号灯属于多头建设,存在弊端,的确造成了一些交通信号灯预设方案不够合理,如绿灯闪和黄灯亮时间不合理等情况。今后将在日常管理中不断修改和完善相位配时方案。

  问题:交通灯与地面标线不统一?

  回复:两相位控制路口将完善

  市政协委员:为何部分路口交通灯与地面标线不统一?如较场西路与东华西路交叉路口、东华东路与东华南路交叉路口等路面有分向车道,交通指示灯没有分向放行。

  市公安局:路口标线的划分主要是根据道路宽度、车流量情况设置的。针对左转车流量不大的情况,为最大化地提高通行能力,部分路口设计为两相位控制,因此交通信号灯设置为全屏灯。针对部分路口有专门左转车道,而没有设置箭头灯的,也是按两相位设计的。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设施。

  目前,全市的交通信号指示与路面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完善工作正在进行中,但因道路的新建、改造、临时施工等因素导致交通设施问题不断出现,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设施,以使相关的交通设施达到清晰、统一。

  问题:分向通行太细化?

  回复:酌情减少路口相位数

  市政协委员:交通指示灯设置调校欠合理、欠科学。分向通行太细化,不利于疏导交通。各分向等待时间都相对增加,这就可能造成堵塞或浪费不必要的待车时间,比如昌岗路与宝岗大道交叉路口东往西方向左转弯车甚少,却专门放行一段时间,没有必要。

  分向通行辅线通行时间太短,造成堵车;主车流和辅车流的放行时间长短相反,造成行车不畅;相邻交通灯放行不同步,造成行车不畅甚至堵车,比如东湖路及东华南路与东华东路的两个交叉路口相隔仅十多二十米,往往由于两路口通行时间不一致,造成这条路段的车辆常“爆棚”。

  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信号灯控路口的设置和标志标线划分欠合理的现象确实存在。目前路口信号灯设计由市设计院负责设计,市公安局负责采集原始数据,并根据实际调整和完善交通指示灯设置。鉴于每一个路口交通流量不同,需作具体分析。今后将采取积极措施在避免机动车之间以及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冲突的情况下,减少路口的相位数,以降低车流的延误,进一步提高路口交通通行能力。进一步分析研究路口车流,更科学地对车流进行划分。

  问题:较宽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

  回复:限速标准总体合理

  市政协委员:部分路面较宽、道路条件较好的城市道路的限速60公里/小时是否合理?北环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是否合理?部分桥梁限速较低是否合理?

  市公安局:国家《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城市主干道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以及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此外,部分高速公路、高架桥和桥梁的限速标准也是按照道路设计标准设置的。

  其次,广州市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虽然按照双向6车道或8车道设计,但车道宽度未变(仍为3.75米),且车道数量增多以及部分城市快速路没有设置紧急停车带,如果在道路交通量饱和度相同的条件下,行车安全性甚至低于2车道的高速公路,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横断面的车辆越多、车速越快,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则越大。

  因此,广州市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标准在目前的情况下总体上是合理的。今后公安部门将认真调研各路段的车速,依据法律和国家标准,优化车速限制设置,并做好车速限制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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