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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理性购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虹)昨天,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发布了今年的第6和第7号消费提示。其中,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临近年底,要理性面对商家的打折促销;第7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特价、搭售食品要留意保质期。

  据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介绍,之所以选择在年底前的同一天发布两则消费警示,是因为元旦马上来临,希望市民看到消费警示能有所收获。

  第6号警示:

  理性面对打折促销

  临近年底,各大商家为了增加营销量,纷纷促销,“买就折”、“买就送”等促销降价战风暴,给消费者带来很强的购物冲动。东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家促销打折,消费者要有理性认识,勿冲动。

  邓国平告诉记者,商家从不做亏本的生意,打出的促销广告,往往把优惠、降价的“甜头”放到最大,却隐藏了限制性的条件。他提醒,打算购买降价商品或参加优惠活动的消费者,应从三方面主动维权:

  一、搞清楚限制条件,对活动期限、参与范围、兑现时间等心中都要有个底。

  二、注重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要因为商家的小恩小惠就不考虑商品质量。

  三、在接受优惠前,消费者有疑问,尽管问清楚,商家的口头承诺必须写进合同或单据,以免事后出现有理说不清、哑巴吃黄连的被动局面。

  第7号警示:

  买搭售食品留意保质期

  同一天,东莞市消委会还提醒,市民对于超市的促销食品,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千万别贪图一时小利而购买,导致健康受损害。

  据了解,最近市消委会接到不少消费者来电反映,部分超市把接近过期的食品搭售销售或者列入特价区,例如酸奶,买8送2,搭送的2瓶酸奶离有效期仅有3天。由于这类搭售或特价食品并没有过期,很多超市并不会明示或告知消费者食品搭售或特价的真正原因,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就有可能因为保存时间过长而导致食品过期,误食损害身体。

  为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两点:

  一、消费者选购特价食品,应留意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防止购买到过期、变质的食品。

  二、消费者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实质需要和食用量,否则一不留神就有可能买一大堆不需要且接近过期的食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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