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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债务人索欠款 糊涂债权人触刑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13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7日讯(通讯员 吴浩洁)12月20日,李小锤接到岳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己因非法拘禁债务人触犯了刑律,被判处管制1年。

  今年上半年,岳阳县新开镇昱华玻璃厂采购员李小锤与湘潭市湖南玻璃制品公司供销员张某做了几笔玻璃生意,张某均以没钱为由未能及时清偿李小锤的18875元货款。7月19日上午,李小锤将此事告诉其舅侄许波勇,并让其纠集了另外3人,租乘一辆面包车,由李小

锤指路来到湘潭。当晚8时,许波勇等人将返回宿舍的张某带上面包车拉到岳阳县毛田镇某宾馆拘禁,由许波勇等人看守。接着,被告人一伙以张某欠李小锤货款为由,逼迫其出具了一张5.6万元的欠条,并令张交出身上的6700元现金。随后,他们又逼迫张打电话给其弟弟通过邮政储蓄汇来5万元。至7月20日下午2时,李小锤等人取到钱后才将张放出,致使张某被非法拘禁长达18小时。所得赃款5.67万元被李小锤扣除张的欠款和其他开支2万元后由许波勇等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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