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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两名县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1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7日讯(通讯员朝晖)昨天,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依照代表法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终止无故两次不出席县人代会的李云松、杨再华的人大代表资格。

  在2003年举行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麻阳苗族自治县共选出代表198名,郭公坪乡选区的李云松、栗坪乡选区的杨再华当选。但是,他们两位在参加过2004年举行

的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后,不向县人大常委会打招呼,连续两次不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而且至今联系不上。“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李云松、杨再华两人的行为表明其作为人大代表有意不行使代表职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介绍,2007年县、乡人大代表即将换届,为了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遂做出了上述决定。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委有关负责人在解释这项决定时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应依法履行义务,自觉行使职权。出席人代会,代表人民集体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表现。代表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严重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因此,代表法第41条、第42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代会,其代表资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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