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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严禁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军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1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刘凌通讯员高耀辉)日前,长沙市纪委下发紧急通知,禁止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军车牌号。

  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除担负军事保障任务的军地联合办事机构外,一律不准使用军车号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以在军队兼任职务为由,固定乘坐或借用挂有军车号牌的车辆。群众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可拨打市纪委举报电话。通

知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凡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军车号牌,或者领导干部继续将挂有军车号牌的公务用车作为相对固定用车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车辆一律予以收缴,有关主管部门5年内不得给违纪单位安排车辆更新经费。对违纪单位主要领导和违纪者本人,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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