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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篮协索赔3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3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将福建某体育用品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诉该公司在未经篮管中心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男篮国家队的集体照片。篮协代表律师迟玉彬说:“法院已经受理了我们的起诉,具体的开庭时间还没有通知。”

  男篮肖像权,遭25万元“盗用”

  据了解,该体育用品公司在今年8月以中美篮球对抗赛“运动装备合作伙伴”的名义,使用姚明、王治郅、易建联等炙手可热的中国男篮球员形象,通过某电视台第三套和第五套节目对其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此外,该公司还在福建当地的报纸媒体和市内主要街道上使用了3人的形象广告和大幅照片广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中强调的是未经许可和以营利为目的,两个条件都满足了才构成侵权。篮管中心开发管理部主任、篮协检查组组长肖红安表示,该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篮协要讨回公道。昨天,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只有在获得中国篮协的授权后,他人才能使用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但是我们并没有授权这个公司,他们的做法实属侵权行为。”

  据透露,相比其他赞助商每年花费的上千万元冠名费和宣传费,该体育用品公司利用中国男篮的集体肖像一通宣传下来,居然只花了25万元,他们只是用这笔钱购买了一张摄有姚明、王治郅、易建联的照片的版权。肖红安对这个做法不屑一顾:“你拥有版权不代表拥有这个照片内肖像的使用权。”因此,篮协将该体育用品公司、播出侵权广告的电视台告上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0万元。

  奥运升温中,运动员肖像权需保护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渐升温,中国知名运动员的肖像权被侵犯的案例一直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刘翔、王军霞等许多运动项目的著名运动员都遭遇过类似的问题。受关注度较高的中国篮球同样具有良好的商业潜力,之前盈方亚洲公司为了获得中国男女篮国家队和CBA联赛的独家商业开发权,付出了7000万美元的高价。不过,篮管中心也不止一次遇到男篮运动员的肖像权和集体肖像权遭侵权的情况。今年5月,可口可乐公司就因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新罐装饮料上使用了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3人的肖像而造成了侵权。

  据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奥林匹克品牌保护与合同管理处处长陈锋透露,为了保护北京奥运这个品牌,奥运会期间,参加奥运会的所有运动员都要签订协议,他们的肖像权不能在奥运会期间让非特许商业机构进行宣传。但问题是,现在离北京奥运会还有一年多的时间,知名运动员的受关注度和曝光率越来越高,如何避免和应对类似的侵权行为,就要看各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员本人的努力了。肖红安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保障运动员的权益不受侵害,就只能在发现侵权行为的时候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南京日报记者冯兴(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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