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律师建议撤销暂住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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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20 长沙晚报 |
本报北京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经过整整3个月的调查和准备,河南省法律界较有影响的10名律师,日前终于把两份“建议书”寄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建议书”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暂住证制度,一直是社会学和法学界专家联合“声讨”的对象。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全国许多城市都相继取消了该制度。但从今年年初开始 ,全国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在“治安形势反弹”的压力下,发出了“恢复办理暂住证制度”的呼声。十律师建议取消暂住证 10名律师的代表、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樊鸿烈称,一名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还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 “建议书”首先引用社会学观点,公民只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就会被当地居民称作“外地人”;而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应该是全民参与的过程。全民参与经济建设,必然带来人口迁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种问题,这是社会的客观规律。政府不应该用行政的手段干预社会的客观规律,出台限制百姓正常流动的措施。 本地人的“优越感”遭质疑 10名律师的行动,缘于去年郑州市相关部门准备悄然推行的“居住证”制度和郑州市法制局今年9月14日在当地媒体发布的一个政府决定的讨论稿。 2005年11月初,郑州市部分城中村以“警务区”的名义,向租住该村的外地人发布“通知”,要求必须办理“居住证”,否则限期搬离。此后,郑州市公安局公开表态称,“公安部门没有宣布恢复办理暂住证,也不知道是哪个部门具体组织的。” 今年9月14日,郑州市法制局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了《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民意。当地媒体《河南商报》的调查结果显示,近80%的外地人坚决反对恢复办理暂住证;而58%的郑州本地人,却对该制度的重新实施表示了赞成和支持。 河南财经学院社会学教授刘志梅说:“这个结果显然表明,本地人有优越感,但是这种感觉是内心深处的‘歧视感’在起作用。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一个郑州人到北京去,还回答同样的问题,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恐怕不说,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 管理外来人员可查验身份证 郑州市法制局工作人员赵慧英日前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郑州市法制局已经安排专人当面听取了律师代表的意见,会综合考虑治安形势等各方面因素,最终作出决定是否恢复办理暂住证制度。 “建议书”最后写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颁布实施了《居民身份证法》,该法已经对人口流动管理的证件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对身份证的查验有效进行。此外,200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了对流动人口的身份证件登记制度。以上两部法律,已经足以解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再采取暂住证制度。郑州法制局日前作出回应,认为暂住证不含歧视,可考虑取消工本费。 相关链接 暂住证在各地的“生存状态” 上海:居住证暂住证暂时并行 新的居住证制度即将启动。在新的居住证规定出台以后,原先的暂住证制度是否取消成为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人员表示,两证将逐步并轨。 (据《新民晚报》) 杭州:修改法规方便外来人员 杭州取消暂住证作为外来人员租房、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前提条件的规定。 (据《都市快报》) 武汉:将取消暂住证 武汉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暂住证的依据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因此,取消这一证件,在全国各大城市已是大势所趋。 (据《楚天都市报》)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