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法援工作推向新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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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王宇 于呐洋 “党和政府怎么样重视法律援助工作都不为过,政府和社会怎么样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都不为过,司法行政工作怎么样加强法律援助都不为过,因为法律援助工作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法律援助符合党中央的号召,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当看到从事这项工作的重要使命,看到它的前途和意义。”司法部日前隆重表彰了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在表彰会后的座谈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对来自基层的获奖者们 如是说。“我来自宁夏固原地区,我们那里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时是10个人,十年后的今天还是10个人,开展起工作来真有些力不从心。”“十佳”之一李林峰反映基层实际情况。 “十佳”们大多数来自最基层,部分还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的贫困县,他们急困难群众所急,纷纷反应自己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地遇到的人员紧张、资金匮乏、制度建设滞后等困难,向司法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此,赵大程表示,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认识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全系统的同志经过努力取得了非常可嘉的成绩,法律援助工作的形势非常好。 他说,经司法部党组批准,并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已经颁布。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要做好实施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问题: 一是必须把法律援助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急困难群众之所急,解困难群众之所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必须加强法律援助的物质保障、组织建设、服务工作、管理工作和社会宣传等五项能力建设,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畅通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更好更多的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 三是必须因地制宜、扎实工作,因时因地地实现法律援助的重点突破。 他表示,围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设,进一步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加强三项建设,即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包括律师在内的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的素质;注重抓住三个环节,即基层(县区乡镇村)工作环节、具体接案工作环节、具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环节(专门的律师和办案人员),规范执业标准,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激励、惩处、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队伍建设的促进机制,努力把法律援助这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彩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