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法院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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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蒋德 江苏省溧阳市法院积极探索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以机制促公正,把司法审判融入到地方和谐社会的建设中,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获得双丰收。 溧阳市法院党组认为,一支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证。因此,他们从探索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入手,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探索之一,是用制度约束队伍。该院以审判质量与效率指标体系为平台,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立案、信访、调解、庭审等审判和法官行为的规章制度,同时与对法官和部门的奖惩挂钩,从而推进全院形成人人责任明确、个个自觉约束的格局。 探索之二,是用监督保证制度。他们从领导接受干警民主测评、同时对干警进行考评的双向民主评议强化内部民主监督;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对案件审理从立案、分案、排期、审理(执行)、归档等所有审判流程强化监督;请诉讼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进行监督。 近年来,溧阳市法院连续获得省级“人民满意的法院”、“优秀法院”、“文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