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侧重于教育和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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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倪晓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今年1至10月,全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总数和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上升了0.05%。 有专家在此前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量虽然只占整个刑事案件近10%,但由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犯罪类型、所涉罪名不断增加,但同时又相对集中于几种犯罪。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95%以上。其中,抢劫和盗窃共占60%至80%。 未成年罪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约为90%左右。 共同犯罪情况比较突出。今年1至10月,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到了26.37%。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暴力程度加剧,手段更加残忍。表现在近年来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犯罪的比例增幅较大。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方法日趋复杂、成熟。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已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智能方向发展。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在做好教育、矫治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如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圆桌审判”方式开展探索;部分法院尝试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一些法院针对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情况,探索对外来未成年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判决后落实帮教等有效方式;有的地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共同探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起诉、分案审理;部分省市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书进行改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