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厅获省行评第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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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王宇 于呐洋 在前不久举行的湖北省行风评定活动中,湖北省司法厅取得了全省行评第二名的好成绩。 “几年前,湖北律师形象曾受到了强烈质疑,社会各界对湖北律师的评价降到历史最低点。”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张坚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对记者说,从2003年开始,全省连续开展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年”、“深化律师队伍建设年”、“合伙律师事务 所规范建设年”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引导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有效的整改活动,提高律师的社会形象。据介绍,湖北司法厅狠抓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化,修订了2002年与省物价局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公、检、法、国安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试行规定》和《关于刑事证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解决律师在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同时建立了律师维权基金,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帮助解决律师执业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