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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份证暂住证多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9:00 每日新报

  你怎么看待暂住证和身份证的关系?

  樊鸿烈:郑州市司法局负责人说办暂住证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降低流动人口犯罪率,二是便于为外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我不赞同他们的观点。犯罪率高低与办暂住证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了身份证就没有必要再办暂住证,对于外来人口,《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房东要对房客进行身份登记,否则将予以处罚。凭借一个身份证,完全可以实现

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功能,为什么又要增加一个暂住证呢?

  和你一起上书的这10名律师都来自哪里?你们是怎么凑在一起商讨这件事情的?

  樊鸿烈:看到郑州市拟恢复暂住证的报道后,我和我们所的律师胡剑南、段笑永、黄昆、王志坚商量了一下,我们的观点不谋而合。在这种情况下,我又联系了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宋俊萍、河南显赫律师事务所宋医峰、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户建勋、河南昊中律师事务所王成、河南天翔律师事务所陈志红等5位律师,他们也都认为我的观点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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