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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劳工权益成各界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9:56 南方日报

  年度焦点事件

  富士康索赔记者沃尔玛“工会门”事件

  理由

  代表两种观念的冲撞与调和

  外企的劳工待遇经常见诸报端,但《第一财经日报》一篇暗访深圳富士康公司的新闻报道,却意外引出全国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两名记者被索赔3000万元。这不仅是目前为止全国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同时也是记者个人私有财产被冻结的首例。从在全球拒绝建立工会,到11月在深圳举行总部机关工会成立大会,沃尔玛态度转变意味着“工会门”事件暂告落幕。这两件事同时入选本年度焦点事件,是因为它们各自代表了两种观念的冲撞与调和。

  回放:

  富士康事件:

  起诉记者编委索赔3000万

  6月15日、22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及续篇,称富士康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面对“挑战”富士康反应极为迅速,7月3日,富士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状纸起诉王佑和该报编委翁宝,索赔3000万元。10日,法院接受富士康申请司法保全;7日,王佑和翁宝收到了法院冻结其资产的通知书。但此时也横生变数,苹果公司公布了其针对富士康的劳工调查报告,称富士康员工这种加班强度确属“过度”。随后,《第一财经日报》奋起反击,称“记者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报社将动用资源支持两人全力应对诉讼”。在硬碰硬的较量下,富士康在8月30日晚10点突然宣布解除对两名记者的财产冻结,将诉讼标的改为1元,并将《第一财经日报》追加列为被告。当晚,被告声明,将继续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最终,《第一财经日报》也见好就收,于9月3日晚与富士康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和解,并且互致歉意。

  沃尔玛工会门事件:双方进入“拉锯战”

  自从2004年沃尔玛爆出在珠三角的供货商存在剥夺劳工权益的问题后,沃尔玛拒不建立工会之事便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1年至今,沃尔玛美国总部就已因组建工会问题受到了28次控告。同样,在中国,沃尔玛再次打出“不建工会是其全球惯例”的招牌。对此,全国总工会并不“罢休”,但沃尔玛说辞频频,双方进入“拉锯战”。

  战役的“历史性的突破”发生在7月29日,沃尔玛福建晋江店成立工会,这是沃尔玛在中国的第一家工会。紧接着,深圳湖景店、南京新街口店和深圳西乡店相续“自发”成立工会,沃尔玛方面均没有派人到场,且貌似要采取各种行动来抵制,此后,经过全国总工会一番博弈,沃尔玛最终全面妥协。8月9日,沃尔玛表示将在中国的所有商场建立基层工会,11月8日,沃尔玛总部工会在深圳高调成立。

  观照

  应让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

  尽管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之间的诉讼已经以和解告终,但引起的震荡远没有结束。从某种意义上看,富士康造就了深圳市的GDP,深圳也成就了富士康公司的不断强大,但虽然富士康的营业收入始终居于高位,但其上缴本地的税收却从来都与前10无缘。眼下,这种有GDP却少税收的现象已经引发官方的思考。而对劳工权益的保护,也成为各界的共识,前不久沃尔玛深圳总部工会的成立,在形式上完成了沃尔玛中国“工会门”事件的收尾,也是向政府方面释放的又一个强有力的信号。

  对此,劳动法律事务专家、劳动争议仲裁员左祥琦认为:“如今,外资企业更多地是把中国视为一个巨大的市场,而不仅仅是生产基地,它们在中国生产在中国销售,这时,消除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让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相信,沃尔玛工会事件正是中国政府重新审视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一个开端。”

  王申娜

  图:

  媒体关于“超时加班”的报道曾让富士康和媒体对簿公堂。丁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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