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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媒体为何不说英勇的女民警姓甚名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00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毕文章)12月26日下午5时左右,贵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持刀在铭都酒店处闹事。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男子突然向大十字方向奔跑,并跳上一辆8路公交车,用刀及工程用射钉枪胁迫一名女乘客与民警对峙。经过现场指挥组周密部署,为保证被胁迫人员的安全,决定让一名女民警上车交换被胁迫女子,在女民警与被胁迫人员交换时,那名男子又用刀威胁女民警的生命安全。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车外埋伏的狙击手果断开枪击伤那名男子,女民警与其他民警迅速将他制服。(《贵州都市

报》12月27日)

  我读完这篇消息以后,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世界上的万物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人的生命,而女民警为了救被劫持的女乘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用大无畏的行为谱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凯歌。她的伟大壮举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催人奋进。虽然我们每个人不能都经历像女民警一样生与死的考验,但是我们应该学习女民警那种“为了群众的利益不惜英勇献身的高尚精神”,做好本职工作,报答党和人民的恩情。试问,我们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面对女民警的英勇作为,对照自己的行为,我们不应该感到羞愧万分、无地自容吗?

  那位女民警不愧是“人民的守护神”,不愧是“人民的好儿女”,不愧是“人民的好警察”。她的所作所为是一面镜子,反衬出极少数警察的丑恶嘴脸。众所周知,绝大多数警察是好样的,但是我们也毋庸讳言,有的警察酗酒;有的警察赌博;有的警察盗窃;有的警察强奸;有的警察走私;有的警察贩毒,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样的事情虽然是少数,但是在社会上和群众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却是极其恶劣的。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这种局面,要对那些合格的警察进行表彰奖励,把那些不合格的警察坚决开除出公安队伍,免得一条鱼腥了一锅汤,影响整个公安队伍的声誉,降低警察为人民服务的战斗力。

  亲爱的读者朋友,看到这里,您一定十分想知道这位女警察姓甚名谁吧?非常抱歉,我无法告诉您,我也不知道她是谁,因为报道中根本就没有提到她的名字。报道中一些指挥者的名字都有记载,而事件的主人公无名无姓,岂有此理?我个人认为,这对女警察是特别不公平的。这是记者的疏忽吗?根本就不是。在一些地方,新闻报道就是领导干部的“个人日志”。记者无论报道什么事情都必须突出当地领导,否则就会受到批评和刁难,在这样的情况下,记者除了围着领导屁股后面转还有别的办法吗?于是,一些领导干部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名。他们以为这样做就可以得民心了,可是事于愿违,老百姓一看到或者听到他们的名字就破口大骂,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配当领导,却非得往自己脸上贴金。试问,这样的局面不彻底改变的话,如何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呢?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且认真加以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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