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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省发证六个省通用 中部六省达成人才合作协议,互认对方颁发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07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红

  本报郑州讯今后,求职者在河南、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中部六省找工作时,六省人事部门颁发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高层次人才证书都可以“通用”。

  昨天,记者从省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目前,河南、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

南六省达成人才合作协议,中部六省在人才培养、流动方面将“无障碍”,各省的人才资格证书在六省将“通用”。

  据了解,日前,第二届“中部崛起人才论坛”在武汉召开,中部六省已签署通过了《中部六省人才开发合作共同宣言》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六省将合作建立中部地区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等各类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共同组织开展“院士专家中部行”活动,根据中部各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定期组织院士和高层次专家到各省开展咨询和技术服务;互相开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博士后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同时,六省的人才还将“无障碍”交流,逐步消除限制人才流动的身份、户籍、社会保障等体制性障碍,中部六省人事部门各自评聘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颁发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证书将在六省通用。六省还计划建立“中部人才网”,联合举办大型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或网上高层次人才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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