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规定民警目睹战友伤亡必须接受心理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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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08 大河网-大河报 |
□记者李红汛实习生李丽 本报讯昨日,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民警心理健康工作的意见》,规定基层民警遇到开枪、执行重大任务、目睹战友伤亡以及遭遇事业或家庭其他重大变故的,必须接受心理辅导、矫治。 该意见明确,从明年开始,省公安厅将联合心理健康诊疗机构,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民警心理健康状况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基层民警心理健康现状。同时,各省辖市公安机关每半年组织一次民警心理健康调研活动,及时掌握民警心理健康状况。并规定,基层一线民警遇到开枪、执行重大任务、目睹战友伤亡以及遭遇事业或家庭其他重大变故的,必须及时接受心理辅导、矫治。同时,加强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