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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气价收取容易出猫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31 信息时报

  今年以来,广东省管道燃气初装费的争论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非常关注,广东省政协常委王则楚、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曾专门就此提交建议。昨日,王则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是一种进步,但是关键是看容量气价如何收取。

  据了解,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后,大部分地方将采取两部气价来取代目前的管道燃

气初装费,将气价分为容量气价和用量气价,容量气价是根据设备折旧、周转投入等成本构成,用量气价则是按照实际用气量来计算。

  王则楚表示,解决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最好办法就是发行股票,用户交了费就成为股东,有收益就分红,有亏损就要公布原因,但是目前采取容量气价来取代管道初装费,从总体上来说也不错,但是最关键的是容量气价里面打进的成本有哪些。他说,容量气价如果仅仅是将贷款利息、设备折旧以及维修成本等摊入气价里面,这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将设备投资全部打入容量气价,则跟原来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没有区别。他举例说,比如管道燃气设备投入200亿元,分20年还,每年贷款利息2亿元,设备20年折旧,每年折旧费10亿元,那么这些费用打入容量气价是合适的,但是如果将200亿元的投资分五年打入容量气价,另外一方面,贷款利息、折旧照算,则相当于燃气公司没有投资,全部是用户负担,跟初装费没有任何区别。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也表示,从整体上看,应该是谁投资谁受益,不能把经营的成本附加到消费者头上,不能用老百姓的钱投资,燃气公司受益,另外,很多燃气公司偏向于容量气价一次收齐,如果是这样,仅仅是相当于用容量气价把管道燃气初装费“改头换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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